你了解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吗?
作为公共场所管理人
该怎样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呢?
今天,在这场别开生面的培训会上
统统得到了解答
6月24日上午,2020年公共场所安全保障义务法律知识培训会在株洲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培训室举行。株洲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主任郑国桢,株洲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副主任魏建伟,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中心范围内各单位、各协会、场馆经营户及施工队负责人等近百人参加了本次培训会。
本次培训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学习,帮助大家了解当前安全保障的形势,进一步熟悉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安全工作重点,掌握风险防范的方法,着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全民健身服务中心主任郑国桢讲话
一是更加深化认识。要不断提高安全保障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能安全”的转变,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安全保障。
二是更加突出重点。1、突出检查重点,积极开展安全排查。2、突出施工安全,加强维修工程现场管理。3、突出专项实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4、做好重大风险源和重大风险作业项目管控、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5、抓好日常安全工作,实现安全管理常态化。
三是更加完善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安全保障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保障主体责任,构建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安全保障责任链。
随后,由株洲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法律顾问颜蜜律师为大家进行了关于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相关法律规定及风险防范的培训。
颜蜜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了相关法律法规,举出相关案例并详细解析,讲课内容丰富、深入浅出,既有理论上的深刻感悟,也有实践中的升华提炼,为大家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工作指明了方向。
场馆负责人向颜蜜律师进行咨询
通过此次培训,大家对安全保障义务法律有了深入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了大家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希望大家共同发力,各方齐心协力,做好中心安全保障工作,携手共建和谐场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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